港人1月起可参与内地社保、医保
2020/02/05 | 作者 《星岛日报》
中央政府最近公布《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居民一样,可参加社会保险及享有合法权益。香港工联会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这是国家在大湾区政策框架下推出的一项惠民便民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工联会“大湾区关注组”召集人、全国政协常委会林淑仪表示,不少港人在内地居住、工作、读书,现时中央政府回应了工联会诉求,令内地港人可以购买社保、医保,享受国民待遇。即将推出的《暂行办法》补充了过往政策的不足之处,让累计工作及缴费不足15年的港人也可按照规定延长缴费或者补缴,以符合领取社保的资格。现时起码有50万港人在内地生活,过往只有与内地雇主持有劳动合同,或是持有工商执照的港人可以购买医保和社保,即将推行的政策会令更多港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