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发电厂开发案 环评结论拟两个月内废止
2018/11/05 | 作者 台湾联合电子报
台湾“立法院”卫环委员会10月15日通过临时提案,要求台电向“经济部”提出停止开发深澳电厂的理由,转送“环保署”公告废止环评结论。“经济部长”沈荣津表示,会指示台电办理,在两个月内走完程序。“行政院长”赖清德指出,观塘第三天然气接收站完工后,除供应大潭电厂机组外,有余裕供应120多万千瓦的发电量,“经济部”已同意停建深澳电厂,“行政院”支持“经济部”的决定。
“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邀请“环境保护署”、“内政部”、“卫生福利部”、“科技部”等单位,报告环评法修法期程等案并备质询。沈荣津表示,会在两周内提报“行政院”废止深澳电厂原核定之投资计划的可行性研究。“经济部”能源局副局长李君礼指出,台电目前还在准备深澳电厂筹备许可阶段,台电不会提出筹备许可,就算提出,“经济部”也不会许可。他不同意此临时提案,认为不需要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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