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郑月明: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如何保证电价红利有效传导企业?
2026/03/06 | 记者 史东旭 | 编辑 卢伊
摘要:相关部门应统筹兼顾电力保供与企业减负,进一步优化电力系统的成本分摊结构和电费政策。

电力供给能力节节攀升,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逐年下降,可工业企业的用电成本却居高不下,新能源发展的成本红利未能有效传导——这一工业经济复苏中的痛点,被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月明关注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大工业企业减负发声,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能源建设与电力发展交出亮眼成绩单,能源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持续增强,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从40%提升至60%。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达38.9亿千瓦,全社会用电量突破10万亿千瓦时,两项数据均稳居全球首位。电力保供能力不断加码,发电成本稳步下行,本应让市场主体享受到低成本的电力服务,却出现了大工业电价未同步合理回落的问题,企业用电负担依旧沉重。
以山东省的大工业两部制电价为例,其由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构成。其中基本电价与实际用电量脱钩,仅根据用户申报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收,核心用于补偿电网固定资产投资成本;电度电价则涵盖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线损费用等多项内容,随市场化改革不断细化。而放眼全国,十年来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持续进步,叠加煤价下行,电力领域的成本红利持续释放,但这份红利却始终未能传导至工业企业端,大工业电价始终未迎来实质性下降。
当前我国工业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仍未稳固,工业企业正面临着市场需求不足、盈利空间收窄、经营压力加大等多重挑战,居高不下的电费负担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不仅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业经济的复苏活力。
值得关注的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国家也多次部署稳增长、降成本相关工作,为实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在此背景下,降低大工业用电成本,不仅是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现实需求,更是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为此,郑月明代表建议,相关部门应统筹兼顾电力保供与企业减负,进一步优化电力系统的成本分摊结构和电费政策,同时清理规范各类电力附加费用,切实降低工业电价,让电力发展带来的红利真正传导至工业企业,为实体经济减负、赋能、增效,让工业企业轻装上阵,释放更多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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