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银行再添百万罚单,半年左右累计被处罚超千万元
2026/02/09 | 作者 王晓旭 | 编辑 曹蓓
摘要:对金华银行罚款370万元。
2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由于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主要违规违法行为,对金华银行罚款370万元;对徐志勤、傅强、吴笛、孟怀谷警告;对程少伟、季强松、陆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高侃、陈晨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这是金华银行今年收到的第一份百万罚单。
金华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在浙江省内设有营业网点112个,分行7家。截至2024年,该行股权结构中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30.07%,为实际控制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占比达66.41%,最大单一股东为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42%。自然人股占比5.5846%,国家股占比5.2091%。
半年左右时间内,金华银行已收到两张百万罚单。去年8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金华银行警告,并处717.5万元罚款,处罚原因系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据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2025年三季度末,金华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42%,一级资本充足率9.04%,资本充足率11.58%。据金融监管总局数据,同期,商业银行三项资本充足指标分别为10.87%、12.36%、15.36%。金华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2024年年报显示,2024年末,该行总资产1173.73亿元;净利润6.39亿元,同比增长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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