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支付结算违规被罚400万,两时任高管各被罚8万
2025/07/29 | 作者 实习生 贾渊喆 | 编辑 曹蓓
摘要:2025年7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名时任高管开出罚单。
2025年7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名时任高管开出罚单。
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以400万元人民币罚款。同时,时任该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胡某平、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荆某莹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8万元人民币罚款。
长安银行于 2009 年成立,是陕西省首家省级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75.77亿元,总部位于西安市。
财报显示,2024 年长安银行营业收入为 94.61 亿元,较2023年的97.79亿元下降3.26%。净利润为 23.15 亿元,同比下降5.29%。资产质量方面,不良贷款率为1.83%,较 2023 年的 1.82% 上升0.01%。拨备覆盖率为 168.36%,相较于 2023 年的 189.26% 下降 20.9% 。
截至 2024 年末,长安银行总资产达到 5117.52 亿元,较上一年增长率为 7.44%;贷款余额为 2919.62 亿元,较上年上涨 8.15%;负债总额为 4785.18 亿元,较上年增加 314.92 亿元,增幅 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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