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清除“性侵幼女”的黑恶势力
2019/12/25 | 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大陆媒体近日报道,2018年3月,河北迁安市公安局抓获了一个长期“碰瓷”的犯罪团伙,以撞车剐蹭敲诈勒索钱财。审讯中,警方发现更严重的罪行,该团伙成员供述曾强奸、轮奸了数名未成年少女,并强迫她们卖淫赚钱。此时,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康永坐不住了,对相关办案人员行贿11万元,希望他们不再继续侦查。
这一举动为他招来了法网。2018年7月,康永因行贿被唐山市监委留置调查,随后主动交代,自己也牵涉其中,性侵未成年女孩。警方在侦查中发现,牵涉其中的还有迁安市人大代表王双。
案件报道后,在网上激起了极大的公愤。此案令人切齿之处,不仅在于涉案者是公职人员或人大代表,还因为康永是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按工作分工,他的职责是分管“全市治安等工作”。半年时间就8次强奸了6名幼女,康永挑战的不只是人性底线,更是法律的底线。可以想见,如果不是偶然的“碰瓷”带出此案,河北迁安市的未成年少女们处在一个多么险恶的治安环境中!
迁安案的偶然侦破,说明虽然这些年反腐扫黑力度很大,但性侵未成年人的黑色利益链条在某些地方仍未斩断。从早年的贵州习水、浙江临海、浙江丽水、福建安溪,到近年的河南永城、浙江永康、湖南祁东,一再曝出官员或公职人员性侵未成年少女案。每次案发,均在社会上引起极大震动,其中原河南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强奸11名幼女,还在2013年被执行了死刑。只是,这些重刑并未对康永、王双等人产生震慑,他们不仅肆意妄为,甚至“开价上万找处女”,真可谓为达目的百无禁忌。
有知情人向媒体透露,康永、王双的落网仅揭开了迁安性侵案的冰山一角,该案疑有数十名涉案人员,涵盖公职人员、富商、人大代表等。这些涉案人员还未见报道,但政商群体性侵幼女在当地恐怕早已是某些官员、商人的常态。有官有警有商,有背后操控的黑势力,这种团伙犯罪,蹂躏摧残的不只是那些可怜的幼女,也伤害到整个社会的公众心理,加速腐蚀一个社会的世道人心。
2013年,两高两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强调对性侵幼女者“从严惩治,从严执法”。2015年8月,刑法废除了备受非议的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视同强奸幼女,可从重处罚,最高可判死刑。然而,数年过去了,从这次河北迁安案看,这种罪恶的嗜好并未被遏制,罪恶之风仍像霉菌一样四处滋生,法律如不施以重拳遏止,这种罪恶还会给很多幼女的成长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
孩子没有行为能力,无论自己是否愿意,性侵害幼女都构成对儿童权利的巨大损害,对任何文明社会来说,都是一种禁忌。据有关部门统计,近些年性侵幼女案中,留守儿童占比较高。因女童更容易缺少来自家庭、社区或学校的监护,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社会各界对此应高度重视,护佑幼童安全、健康成长是每个成年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值得反思的是官方对这类案件的态度。一些地方政府对此类案件采取的是淡化处理,官方发布的信息少之又少。虽然有保护受害人隐私的需要,但如果连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也不公布、案情不予报道或评议,即便最后法律判决是公正的,也极易给外界带来怀疑和想象的空间,毕竟不少犯罪嫌疑人多是当地有权有势之人。虽说屡屡发生的官员侵害幼女的案子,肯定会对地方政府和官员的形象,包括民众对社会环境的感知,构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和冲击。但地方政府只有严肃对待此类案件,公开透明地向媒体和公众公布案件的进展——让民众看到党和政府对害群之马的态度和立场——才可能有效安抚愤怒的民意。
虽然性侵幼女在官员中属于个别现象,但不能小看了这类案件对政府公信力的破坏能量。因为这些个别现象,往往会导致民众对所有官员的信任度的降低。毕竟,一些地方官员在公开场合与私下的作为有天壤之别已非个案。官场文化的这种分裂,对民众的影响是巨大的。当人们对此习以为常时,轻者会藐视法律或政府的公正或权威,重者会形成整体的社会病态人格。这种病态人格在潜意识里,把法律明令禁止的一切不当禁区,认为一切取决于法律的管与不管。长此以往,互相影响,某些人的犯罪感便会麻木,反正都在犯罪,不被逮住就万事大吉。这种病态人格将让人最终丧失基本的道德感,把一切欲望都视作人性的常态。这种整体的文化分裂,既给法律的执行带来巨大困境,也会让民众渐渐失去对法律的尊重、对社会的信任,甚至也不再相信自己。
这种病态人格值得我们警惕,它就像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病毒,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这种分裂的文化,能让人故意损坏自己生命的尊严。当越来越多的人都没有自尊感时,这个社会的底线自然降得越来越低。当罪恶已经把手伸向儿童时,也该是这个社会觉醒的时刻了。因为一个社会最大的绝望,莫过于父母无力保护子女的绝望——而这种悲剧却正在我们身边不时上演。
像“强奸幼女”这类犯罪,在民众认知和社会意识中,往往和“天理难容”划等号,无论是在欧美还是其他国家,对此类犯罪往往处以重刑,波兰、韩国、俄罗斯等国甚至立法对这类罪犯实施“化学阉割”。大陆的立法者、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更应当极审慎地处理这类案件,比如知情人捅出来的数十名涉案人中,有多少是公职人员,一定要给公众一个明确交待,不能再遮三掩四了,否则会给公众心头投下一道难以消除的阴影——而这阴影,最终笼罩的又必将是政府和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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