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新作换上“超短裙”
2019/03/05 | 俞耕耘 | 收藏本文
摘要:莫言最新短篇系列《一斗阁笔记》,由12则故事组成,最短只有二百余字,最长不过五百字,写作松弛轻盈,故事别有深意,呈现出莫言获诺奖后“新的转身”与真实写照。
近年来,莫言的创作呈现了“新的转身”。那位以体量厚重、恣意奇想的莫言,变得短促迅疾起来。他更松弛轻盈,仿佛对小说有了玩赏、捯饬的闲情。借上些巧劲儿、寸劲儿,别有一种风味。这可能也是一种获诺奖后的“晚期风格”:一条路走到头,总想岔到别的小径看看风景。2017年,莫言发表了《故乡人事》系列,将非虚构与虚构的界限抹得似是而非,短故事、韵深长、象征托寓,显示“理趣抬头”的新貌。
就在今年1月,《上海文学》刊出莫言最新短篇系列《一斗阁笔记》,由12则笔记组成。之所以用“则”这个量词,因其最长不过五百字,最短只有二百余字。这种长度,和我们的微博说说、朋友圈状态,也差不了多少。或许,这还真与莫言平时玩微博,形成“短频思维”有关系。再观察一下这12个标题:《真牛》《诗家》《葱管》《锦衣》《仙桃》《茂腔》《褂子》《踩鱼》《虎疤》《槐米》《深巷》和《爱马》,莫言这次倒和贾平凹很像,清一色的俩字标题。简单直接,多以名词为题,中国古代文言小说就经常这么干。
古风新味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文学》杂志将莫言的新作形容为“短小说”。所谓的短、中、长篇都是拿字数作为模糊分野的,现在的现象是:中篇撑得像小长篇,短篇抻得像小中篇。如此一看,莫言的篇幅当然是短中短了。短小说并不是独立于短篇之外的新提法,反倒说明它是短篇小说“最嫡系”的精纯代表。在日本,川端康成就曾以“掌小说”闻世。甚至,作家蒋一谈还写过极短小说,不过几个句子而已。其实,小说的长与短就好似速写和素描的分别,在西方,速写并没跳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画种,它不过只是素描艺术的快速表达。所谓微小说、闪小说、短小说,这些提法都改变不了它是短篇小说的基因。
莫言的改变,在于他开始给小说“脱外套”,换上“清凉装”、穿上“超短裙”。“超短裙”到底要多短?答案显而易见,覆盖遮住“底线”。放到小说上看,最起码得保留小说的“性征”要素吧。叙事、情节、人物,波折、高潮和结尾这些内脏都得有,你脱的只是衣服,要减的只是脂肪,总不能搞成“器官摘除”。当许多作家用絮絮叨叨描写枝枝蔓蔓时,莫言已经保留主干,开始“截肢”了。他想要做的,是纯粹讲故事,不影响故事功能的部分,通通可以不要。这其实就是小说实验,看看只需维持哪几样功能,小说就能活,就死不了。
好处是什么?其实就是诱惑。短小说的特点就像旗袍,开岔之间,似露非露,明灭可见。开岔的位置就很重要,总不能正面去开,那成了一马平川的色情。莫言要保证短小说的韵致,只能开侧面,随着腿的运动,来拉扯读者对“故事真空”的联想。莫言狡黠的不写与略去,既可巧妙绕开题材的敏感,又能实现艺术上的虚实。
《真牛》讲的是人民公社里一头牛的生存态度。这头牛身材伟岸,公社买来,社员夸赞,队长满意,以为是个好劳力。谁料这牛逃避生产,一到干活就要死不理。莫言借牛开刀,只用三句话,就折射了当时人们的三种观念。“公社可以养闲人,但绝不能养闲牛。”(支书语)“若不是法律保护耕牛,老子一定要宰了你。”(队长语)“好男不当兵,好牛不拉犁。”(会计语)
2012年12月,斯德哥尔摩大学的玛格纳礼堂,莫言手持一本旧版的《上海文学》朗读自己的作品。
这三句话其实已经“意”了,莫言已经把拳打到肉上了:好逸恶劳的本性、生产资料的公有、主观能动的丧失,能戳的都戳了。只不过这是拿牛说人事儿,莫言不可能把它写长,因为敏感。短其实就像马赛克,打码的东西,人们好奇都想看。故事再后来,就开始往回找补,也就是补笔。这头牛和阮籍一样,是个青白眼,看人下菜碟,动不动就给公社成员一个“史诗级白眼”。等拉到集市被卖,又活灵活现,“充满期待又略带忧伤,仿佛一个待嫁的新娘”。集市上的人,立马认出这头牛是常客,“老熟人”。牛眨眼说:“伙计,不该说的莫说,拜托了呵!”
因为短,这故事就有魅力,因为它暧昧。你可以把最后一句当处世段子,这和“看破不说破,朋友有得做”神似。也能得出庄子式的教谕:这牛就是双重人格、戏精在世。它有自己的生存智慧,能利用别人的矛盾,让自己“求全”。最不济的观点是就事论事,一看故事时代,就一叶障目,认为这牛只是代表“拒绝合唱”、“拒绝合作,不妥协”的人。甚至,这标题“真牛”二字,也可揣测,到底是真的“牛掰”,表赞赏;还是说这是真正的牛,有牛脾气,不是畏畏缩缩的假牛。
混搭杂糅
小说是语言的综合艺术,短小说更如此。篇幅所限,要是莫言用早年拉美式的魔幻长句,绵延狂想,必然撑持不下。别说几百字,上千字也讲不完一个小故事。选什么语言,怎么说,是最大问题。莫言先生近年兴趣仿佛转向古典,对古体旧诗、楹联对子等创作,极有热情。这也深层影响到了他讲故事的语言。在《故乡人事》里,他就以生冷简硬的短句开启了回忆模式。《一斗阁笔记》的语言,则是高度的混杂。如果形象概括一下,就是半文不白,半古不新。然而,我很喜欢这种“不那么彻底”的“半吊子语言”,显得泼辣幽默,又有邪趣。
如“官大喜,令差役责打白公四十大板,斥之:‘生了三个诗人,还告什么刁状。’”(《诗家》)。前半句正在文言端坐,后半句大白话怒怼。“饮之,其水甘冽,如琼浆玉液。如是者数,兄气喘吁吁,力渐不支。余心不忍,道:哥,我不渴了……余急问:哥,没事吧?兄道:好凉快啊。我道:哥,你快上来吧。”莫言的调皮在于,先正儿八经给你来段状物写景,你还以为是柳宗元“在线”,突然就来一些“中二”的白话,直接跳戏,令人猝不及防。“我想,也许是一个姓管名葱的人,将自己的名字刻在刀背上。”(《葱管》)结尾这句,莫言别有深意,他自己就姓管,其实没什么“也许”,那就是存心的设计。
在12则故事里,《茂腔》最为平淡,最不像小说,完全是条直线,缺乏意趣。前一段用文言在说高密乡土生土长的戏——茂腔,有多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大约照搬了《赤壁赋》里的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后一段讲民国一老妇病重临终前,忘不了要听一段茂腔。唱腔一响,“老妇竟然坐了起来。一曲听罢,心满意足地说:‘中了,现在可以死了。’言毕,仰倒而逝。”可能,整个故事就靠最后一句“中了,可以死了”抖开,前面一堆文言都如相声一样讲究“铺平垫稳”。本来悲凉的故事,却带上些黑色幽默,就像抗日神剧里,中枪后没说完大段陈词,就不会倒下一样。
很多评论者,都觉这些故事延续了古代笔记小说传统,多以文言入故事。然而,如果看看《世说新语》《搜神记》,从晋志怪到唐传奇,都是高古雅正;翻开《剪灯新话》《子不语》《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仍旧古奥晦涩。莫言的语言只是乔装打扮成文言样式,就像仿古建筑在屋顶上加个飞檐,近代瓷器旧仿成“高古瓷”,来点儿戏仿,增点儿意趣。然而,莫言反而翻出新味道,混搭杂糅倒成了一种风格,没有一点儿不适,贴切调笑得很。这是因为作品的题材本就杂烩:乡土的、革命的、当代的、古代的、市井的、神话的……语言当然会有戏拟与拼贴。正如今人再写古体诗,古人的老物件儿早已不存,把些“现代化”事物写成意象。莫言以老旧语言写新世相、新人情、新语境,就成了不生不熟、不俗不雅、不古不新的艺术实验,其中的陌生、反差与讶异,能冲击读者,也就不稀奇了。
以小喻大
莫言把这短小说搞成了“微雕艺术”,行精微,致广大,是其最大意图。12则故事就像大写意、大泼彩,用酣畅极简的笔墨给你大况味、大意趣。“一斗阁”正是在方寸间,仰观俯察,探得古今事理人情。
正如蒲松龄打通花妖狐媚的“情感共同体”,在莫言的故事里,动物与人情通,事理与情理通,古代与当下通,也显示了可贵的共在。如《葱管》在讲历史与现实的感应、交汇。《槐米》则写出植物、动物和人心,物性和人性的交感。作家写“国槐花籽可入药,能治风症。吾家曾养一猪,因去势而染破伤风,牙关紧咬,身体僵直,平躺在地,不能站立。兽医云,必死无疑。吾母曰:死猪当成活猪医吧。”最终,槐米救了猪,猪痊愈后狂吃疯长,来报答人的恩。这是三者的通达和往复。
在《爱马》的故事里,莫言也在探寻共通的爱、兼容之爱,因为各爱其爱,所以不相妨害。“一个地主爱人民公社的马爱到这种程度,谁会相信?如果那匹马是他自己的,他该怎么个爱法?又一想,我这想法太不文学了,真正的爱,是与所有权无关的。上帝是所有人的,难道能归你一个人所有吗?祖国是十几亿人共有的,难道能归你自己吗?想到这些,我就明白了。”
作家在用一种寓言思维,写尽“理趣之美”。《褂子》讲了一个类似买椟还珠的故事。“我”年轻时跟着生产队妇女摘棉花,深秋时寒冷,妇女们穿棉衣。而“我”则新缝了一件蓝华达呢褂子,得意神气,显摆得不行。然而,为了不让棉花柴磨损衣服,“我”把褂子藏在麻袋里,不惜光着膀子拾棉花,身上被划得到处是伤。这是典型的“怕驴劳累,背着驴走”的故事变体。一堆妇女在围观取笑,简直成了“行为艺术”。“我发誓宁愿冻死,也不穿褂子。为了抵抗寒冷,我开始唱样板戏:‘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那些娘们儿,一定认为我疯了。我暗自得意。装疯卖傻是为了吸引女人的注意,她们注意我了,并且知道了我的抗寒和我的爱护衣服。”结局更是断崖式高潮,当“我”拾满棉花找麻袋时,麻袋没有了,褂子也没有了。最后莫言给出了一个“三句半”式的寓意:“装疯卖傻是要付出代价的”。
荒诞和喜剧性总是伴随意义的落空。真正的意义,本身又极简单,正所谓“道不远人”,在于万事万物中。《踩鱼》就是作家以物事体悟人情的故事。故事讲了一个叫皮囤的人,能在河里用脚踩鱼,来捉活鱼。“我”也和皮囤一起下河,但总是踩不到。“我问皮囤,为什么你能踩到而我踩不到?他说:‘左脚撵了右脚踩,右脚撵了左脚踩。’”这是多么浅显的智慧,以至于我们不能察觉,这句话也是皮囤处理家事矛盾的法则。他年幼父母双亡,跟哥嫂生活,嫂子常常虐待他。但当嫂子与泼妇打架,吃了亏,皮囤仍旧去帮嫂子。皮囤说:“她再不好,也是我嫂子。”这其实是朴素的乡土伦理,以德报怨,对亲人,不能讲“对价原则”。这种道理也和左右脚一样,总有互相踩到的时候,但还是一双脚。作家给出的结尾,也是颇得古代通俗小说劝谕警世的团圆精神。“其嫂闻知,甚为感动,从此改变态度,视皮囤如同己出”。
致敬古典
当众多评论者认为莫言和蒲松龄有很大相通,新作与《聊斋》《阅微草堂笔记》有很大亲缘关系时,都忽略了莫言最大的智慧,那就是他的“反向性”。蒲松龄把很多“听闻”加工成了自己的文人创作。莫言则把许多自己虚构的立意,偏偏假托成听来的街谈巷议、乡野传说与历史记忆。在气质上,莫言把很多后现代的乖谬、戏仿和黑色幽默融进来,耐人琢磨,别有讽谕。
如《诗家》的故事就是多重反讽。一方面所谓的诗书传家,却生出三个不孝子。三个儿子据说都有诗才,这其实是在说德与才的关系,哪个更重要。县官认为只要有才就可免罪,让三个儿子当堂作诗,结果他们所谓的诗才,是大拍县官的马屁诗。县官听了大喜,反倒把父亲打了四十大板。表面看,莫言借用了曹植七步成诗的桥段,其实,这里面有指鹿为马的荒谬,明明是狗屁诗才,但偏偏喜欢受用,颠倒黑白。这一点,和《聊斋志异·司文郎》里的不辨美丑善恶,异曲同工。
《仙桃》里开篇就和《崂山道士》一样,有个修仙的主题,吃了仙桃可以长生不老。村中求仙者有一堆,都没法攀岩去摘,这时有个能人杜乐,发明机械“抛石机”,虽能击落桃,但却总被仙鹤噙去。有意思的是,莫言把这个修仙故事,嫁接了一个革命尾巴。游击队利用抛石机,立下大功。“游击队奖励杜乐,赠其蟠桃一筐。”杜乐那时早就死了,这个结尾生生把仙桃变成了祭桃,原先一个摘不到,现在成了一筐。莫言幽默的“恶意”,可见一斑。
如果说上述故事都离莫言本人太遥远,那么《深巷》和《锦衣》就是作家自嘲获奖后的烦恼。朋友邀“我”去他家咖啡馆喝咖啡,馆名“深巷”。进馆就看到“大开门的假货赝品”——一幅署名“莫言”的书法。很多人只会觉得,这其实就是李逵遇李鬼的尴尬。然而,这时作家的八个字,才是自嘲的关键,这幅字“字迹秀美,法度森严”。当“我”问怎么回事,他憨笑说:“替你扬名呢!”莫言的嘲讽是双关的,一面在说这种本末倒置,倒打一耙的赖痞气,另一面或许也在“自黑”:其实莫言真身的字,写得还没赝品好看呢。
《锦衣》看上去最有灵异志怪气,和《聊斋》一样,既有幽魅的夜会,也有人形和动物的异态变化。然而,直到结尾,才发现这不过是“叙事圈套”。那只鸡说“吾本天上昴星官,贬谪人间十三年,今日期满回宫去,有啥问题找莫言。”这不正是获诺奖后,莫言不堪其扰的真实写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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