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征管变局 或提高企业个人负担
2018/09/25 | 收藏本文
摘要:提高社保缴存比例加上从严征收会增加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经营和投资,降低了个人可支配收入,不利于消费,企业还可能为了降低成本而减少雇员。
【本刊综合】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金认为,明确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将改变当前“双重征缴”体制的矛盾,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扩大社保覆盖面,长期看有助于缩小各地社保费率和缴费基数的差异,促进全国统筹的实现。然而,如果不同步调降费率,就将被动提升企业的经营成本,减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在当前的宏观背景下,负面影响会更加突出。
根据2018年《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7%,31.7%的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费。按规定基数上缴社保费影响范围大,会使参保企业整体的社保费成本提高14%。从《社保白皮书》来看,73%的企业都会受到影响。2017年企业缴纳的社保费合计约5万亿元,缴费基数规范化会增加社保征缴收入约7000亿元,调整至工业企业口径将拖累利润总额下滑3%;个人的税后工资降低1.3%。
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还可能进一步提高覆盖率。2017年底参加城镇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