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本土化创新是中国“山寨综艺”主因
2018/03/05 | 联合早报 | 收藏本文
摘要:韩国国会最近通过《文化内容产业振兴法》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正法案,为韩国外交部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依据,应对韩国文化产品被非法抄袭的问题。
韩国国会最近通过《文化内容产业振兴法》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正法案,为韩国外交部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依据,应对韩国文化产品被非法抄袭的问题。法案今年7月30日开始实施,未来韩国综艺节目遇到抄袭侵权问题,可提升到韩国政府层面处理。
提出修正法案的韩国议员在提案中,特别点名未购买版权就“拿来”的中国综艺节目,仅在去年就有七档。其中包括:《中国有嘻哈》被质疑抄袭韩国节目“Show Me The Money”;《向往的生活》被指与韩国的《三时三餐》雷同,连宣传海报设计都如出一辙;以及邀明星开餐厅的真人秀节目《中餐厅》,涉嫌抄袭韩国节目《尹食堂》。
中国综艺节目吹“韩风”并非这一两年的事。湖南卫视在2012年购买韩国版权引入《我是歌手》,在中国一炮而红;之后浙江卫视和湖南卫视又分别购买《奔跑吧,兄弟》和《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版权,屡创收视佳绩。有分析认为,中韩关系因“萨德”问题急剧下滑,导致一些地方卫视无法通过正当渠道购买版权,侵权抄袭之风愈演愈烈。但受访的学者指出,中国缺乏本土化创新,才是抄袭风盛行的主因。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新闻系副教授吴畅畅指出,中国大量综艺节目,包括大红大紫的现象级节目,几乎都是对海外综艺节目模式的照搬;节目模式相互借鉴思维并非不妥,但缺乏本土化的创新却让中国综艺节目受严重诟病。他举例,韩国一些节目也借鉴日本和欧美模式,例如“Produce101”制作人就是从日本女团AKB48的选拔赛中找到灵感,但成功结合了韩国本土的练习生制度。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陈昌凤认为,中国的电视综艺节目存在大量的模仿甚至抄袭行为,当中原因包括流行文化的本质因素、商业化运作的结果,以及中国在此领域创新能力不足。她指出,原创是文化个性的应有之义,自信的文化必须有自己的原创,而这需要一定的根基和土壤,包括开放的思考环境、稳定的经济投入、社会的认同、文化的传承等。
韩国国会这次表态整治中国“山寨综艺”,得到中国网民和舆论力挺,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朱康博士认为,这再次反映出在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很多中国人都存在文化焦虑感,因为“经济上带来的骄傲感,并没有在文化上得到验证,看不到自我表达和自我确证”。
(杨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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