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贪腐成灾怎么办?
2018/02/25 | 周兼明 | 阅读次数:9526 | 收藏本文
摘要:检索新闻发现,截留侵吞低保金,已成当下村官腐败的常态。河北魏县连柴曲村原党支部书记连庆军,9年间冒领一低保户2.7万余元低保金;贵州岑巩县落坑村的党支部书记黄志孝,截留五保户低保金、粮食直补金等共计2万余元;四川遂宁市莲花乡接绍寺村党支部书记胡泽科、村主任彭华书等,截留低保补助资金13.708万元;云南省罗平县六鲁村原党总支部书记王某,将13户低保金13万余元占为己有……案例多到举不胜举。
早年丧夫,家徒四壁;上有高堂老母,下有襁褓幼子——这是江西会昌县富城乡半迳村的贫困户罗二发娣的境遇。照这样的条件,她理应享受政府的低保救助政策。然而,她的“救命钱”在10年时间里,一直被村支书李炳生冒领。2017年2月,会昌县纪委给予李炳生开除党籍处分;同年6月,李炳生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
10年时间很漫长,其间村委会形同虚设,既无上一级的低保金经办人员核查,也更谈不上有关部门监管,如不是该贫困户怒而举报,事情还不会败露。低保金发放的程序纰漏之多,可窥一斑。
检索新闻发现,截留侵吞低保金,已成当下村官腐败的常态。河北魏县连柴曲村原党支部书记连庆军,9年间冒领一低保户2.7万余元低保金;贵州岑巩县落坑村的党支部书记黄志孝,截留五保户低保金、粮食直补金等共计2万余元;四川遂宁市莲花乡接绍寺村党支部书记胡泽科、村主任彭华书等,截留低保补助资金13.708万元;云南省罗平县六鲁村原党总支部书记王某,将13户低保金13万余元占为己有……案例多到举不胜举。
这些村官们的贪腐手段花样翻新,有在出租或出售集体资产、农村基建中大拿回扣的,有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的,有公款私存放高利贷的。腐败样式多,手段日趋隐蔽,且出现团伙化作案趋势,往往一个村支书腐败,全村干部都有参与分赃,给侦办及发现都带来越来越大的难度。在一些地区,村官已不满足私吞低保金这种小打小闹的贪腐,更多地把手伸向了征地补偿款、危房改造金、农村基建资金、惠农资金、扶贫资金等大项目,案值动辄数百万元、上千万元,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随着反腐的高压态势,村官截留冒领村民低保金、养老金、扶贫或惠农资金的案例,近两三年才开始大量曝光。据公开报道显示,仅去年一年,云南省就处置了扶贫领域问题6122起,处理了1287人;而安徽省去年1~11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3269起。有统计显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2016年前8个月,共曝光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325起,其中约有218起案例为村官涉腐,比例高达67%。
有专家估算,中国有60多万个建制村,按每村3名主要干部算,全国有近200万个村干部。村官贪腐,损害的不只是村民利益,还会极大伤害政府在村民心中的形象。尤其对身处偏僻乡村的村民来说,一个村官的腐败往往会影响到一个村庄对国家政策的信心。村级组织是扶贫政策与资金落地的最后一站,也是民众信息向上传达的第一起点,如果村官腐败,再完美的顶层设计,也会沦为空中楼阁。有再好的扶贫政策,有再多的扶贫资金,如无法落到贫困户的袋中,皆是枉然。
对基层政府来说,村官也是农民,而且往往是当地有影响的农民,由于很多乡村工作须得到村官的支持,所以基层官员们对村官的多吃多占,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村民来说,村官背后有乡镇和区县领导的支持,在发放低保或扶贫资金方面话语权很大,当然不敢贸然得罪村官,几乎谈不上监督。村官一手遮天,必然导致村官贪腐的几率大增。一旦出现县乡官员与村官联手贪腐,要想查处与发现这类行为,就变得极为困难。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不及时亡羊补牢,这些村官蝼蚁般的蛀蚀,会聚沙成塔,终会让千里之堤溃于一旦,给中共执政酿成大祸。
此外,司法对村官腐败的监管上,也存有盲区。按法律规定,村官只有在抢险、救灾、土地征用管理等环节,才属于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检察机关才有权按查办职务犯罪的管辖范围进行管辖。而对一些侵害村民利益,特别是涉及侵犯村民自治权利的诉求,检察机关无权介入调查,更存有立案难、胜诉难的问题。这种司法困境,也让一些村官变得胆大妄为。
要改变村官贪腐成灾的状况,首先应从检讨与弥补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始。其次是改革基层司法制度。对村民的民主权利或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包括村官腐败,检察院应当可提起公诉,法院也应立案进行公开审理,真正秉持司法公正。对涉及当地官员利益的重大案件,可异地管辖,从制度上解决基层官员涉腐案件查处难的问题。
过去常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小村官背后有大问题,如果再不重视基层腐败问题,打再多的“大老虎”,老百姓也无法感受到实惠。中国扶贫的大幕已经拉开,如果不清除各个环节的冒领截留、虚报私分或贪污挪用,扶贫的“奶酪”最终也难以送到贫困人口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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