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还是奴隶?
狗的两张面孔
2018/02/15 | 李夏恩 | 阅读次数:1175 | 收藏本文
摘要:当你出差回家,狗总会第一个摇着尾巴扑上前去,用它湿淋淋的舌头为你最贵的皮鞋舔去风尘,而猫却只是卧在沙发上轻蔑地不屑一顾,等待着你上前觐见献纳如仪。

在十二属相中,狗是与人最亲近的动物。想想看,鸡和猪与人距离最近的时候就是盛在盘子里;兔和猴更喜欢山林草地;老鼠和老虎分别会在不同性别的人那里激起程度不同的恐惧;至于龙,都不知它究竟存不存在。在人类接触的众多动物中,除了那些寄生在人体上的蚤虱之流外,就属狗与人类最亲,猫在这方面都要退居榜眼。不妨想象这样一幅场景:当你出差回家,狗总会第一个摇着尾巴扑上前去,用它湿淋淋的舌头为你最贵的皮鞋舔去风尘,而猫却只是卧在沙发上轻蔑地不屑一顾,等待着你上前觐见献纳如仪。
“狗仰视我们,猫俯视我们,而猪则用平等的眼光看待我们”,这是带领英国击败纳粹的首相丘吉尔诸多名言之一。尽管他坦承自己喜欢猪,但在艰困战争中陪伴他的却是那只名叫鲁弗斯的贵宾犬。它是唯一有资格坐在首相腿上看电影的小家伙。丘吉尔在家中的昵称是“狗子先生”,与他的太太“阿喵女士”克莱门汀搭配得当,相得益彰。英国人将他称为守护国家的“老虎狗”。1955年,丘吉尔卸下最后一任首相任期,向依依不舍的民众道别时,跟着他一起进车的正是“鲁弗斯二世”小狗。
丘吉尔生命中最大的对手希特勒也是一个顶级狗迷。他经常引用腓特烈大帝的名言:“我因为了解人,所以喜爱狗”。不过成为元首的狗并不那么容易,他拒绝和情妇爱娃的苏格兰犬合影,也拒绝了对方想要一只小腊肠犬的渴求,在他看来,这些娇小可爱的犬类都是物种退化的表现,只有出身德意志血统的优良品种方才入得了他的法眼。与丘吉尔的鲁弗斯快乐地在主人怀中尽享天年不同,希特勒在战败自杀前先让手下毒死了自己的狗,看着爱犬布隆迪“像突遭雷击般”倒地而死,希特勒的脸上也像“戴上了死亡面具”,“一言不发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15个小时后,主人追随爱犬而去。当俄国人在四天后将希特勒的尸体挖出来时,发现他和自己的爱犬躺在一起,在爱犬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刻着“永远把我留在你身边吧”。
最后这个细节如果发生在其他人身上,将会是个使人动容的故事。但既然它是希特勒的狗,就理应和主人一起受到诅咒。第三帝国末年,就已经传出“元首对阿尔萨斯的母狗比对人还好”的流言。纳粹覆灭,这种狗的名声也急转直下,被斥为助纣为虐纳粹帮凶。
人类对狗有着复杂的情感,不同的狗也在人心中呈现出不同的形象,被昵称为“二哈”的哈士奇总是摆出一副蠢萌的表情让人忍俊不禁;身材修长的灵则给人敏捷矫健的感觉,尽管不少主人抱怨这种狗“就像养了只神经病,一会儿多愁善感,一会儿兴高采烈”;黑背挺立瞪视的目光让人不寒而栗;而吉娃娃,按照英国游记作家比尔·布莱森的说法,“会激发出一种冲动,想要抡起一脚看看它究竟能飞多远”。
那么狗对我们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有两句话也许可以概括它的两张面孔:“人类最好的朋友”和“忠实的奴仆”。
不离不弃的朋友?
人类有史记载的第一条体现人犬友谊的狗,当属生活在古希腊伊萨卡岛上的阿尔戈斯。它是荷马史诗中的传奇冒险英雄奥德修斯豢养的猎犬。奥德修斯出征特洛伊前,每次打猎,阿尔戈斯都随侍在侧,英姿勃发。当奥德修斯历经二十年艰辛困苦终于返乡时,唯一迎接老主人的就只有阿尔戈斯,“它现在老了,无人照顾,只能伏在门外秽土中,肮脏不堪,遍身虫虱。它看到奥德修斯,虽然他变了模样,但仍然认出了它的主人。它向他垂下耳朵,摇着尾巴。可是它太衰弱了,无力向他奔过来”,当奥德修斯强忍泪水走进门时,阿尔戈斯“走近主人,把头伏在前爪上,被黑色的死亡带走了”。
阿尔戈斯之死是《奥德赛》里最感人的片段之一。这个名字从此以后也成了狗作为人类忠实朋友的代名词。以至于人们忽略了这条老狗已经大大超出了犬类的自然寿限,而且还具有大象一样出色的记忆力。但人们乐于相信这类人狗之间深情厚谊的传说故事,并且演绎出各式各样的故事来渲染这种情谊。
古罗马史家普鲁塔克讲述了一条义犬的故事,伊庇鲁斯国王皮洛士出行时发现一条狗三天不吃不喝守护着被杀害主人的尸体。皮洛士深受感动,令人掩埋了尸体,并让狗跟随着他。几天后,在一次阅兵仪式上,这条狗突然对着一队士兵愤怒地吠叫,并且扑向他们。皮洛士心觉有异,立刻审讯这些士兵,他们最终承认了杀害狗主人的事实,并且受到了惩罚。
义犬守尸的故事由此成为了一个经典传说,在不同的时代地点重复上演。在12世纪,这个故事的主角成了一名叫奥布里·德·蒙迪迪耶的骑士,守护主人尸体的换成了一条中世纪贵族喜欢豢养的长腿灰狗。这条狗在国王的面前出其不意地攻击了杀死主人的凶手,又在之后的决斗中将其咬倒在地。凶手不得不认罪服法,义犬复仇大获全胜。
这种义犬守尸故事在西洋一直流传到现代,只不过逐渐淡化了复仇的戏份,更加重于人与狗之间至死不渝的深情厚谊。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很喜欢忠犬巴比的故事,这头牛头㹴在十四年的时间里一直守在主人的墓前哀悼,爱丁堡人为它竖立了一座雕像。到20世纪初,日本也诞生了另一条更著名的忠犬“八公”。
八公的主人上野英三郎是东京帝国大学农学部教授,被日本农林学界尊为鼻祖。他在1925年因猝发脑溢血死在讲堂上后,他的爱犬八公在余下的九年生命里每天晚上都坚持去涩谷车站迎接主人,直到1935年3月8日在泷泽酒店旁死去。日本人将八公作为日本“忠义”精神的象征,为其竖碑立像。2009年,根据这一事件改编的《忠犬八公的故事》在日本上映两周就斩获了8.8亿日元。即使没有中古时代的复仇结尾,观众们也纷纷将热泪抛洒给这个对主人不离不弃的忠实朋友。
不离不弃的义犬故事在中土,也有着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的体现。在明代这个故事母本初入中土时,《清溪暇笔》里的义犬还不过是把官员引到埋尸处就足够了,而到了清代,义犬故事如井喷般大爆发,而最终的结局是义犬必死无疑。《南皋笔记》里义犬自从主人赵甲被奸夫淫妇合谋毒杀埋尸后,就“不食其家食,亡之山中,守其冢,虽风雨不去”,终于等到县官下乡路过,趁机上前去狂吠诉冤,主人冤情得雪,它也“触柱死”;《埋忧集》里黑狗在从河中拽出主人尸体,指证了凶手后,同样“亦蜷卧于尸旁而死”。
甚至连不是凶杀案的殉难和病逝,义犬也必须要从主人于地下。《圣师录》中记载一位叫沈恒吉的人因病去世后,蓄养金丝犬在下葬日“一触而毙”。《谈异》中一位叫方外莲溪的名士豢养了五条狗,在他死后,家人争夺遗产,只有五条狗“围绕柩侧,不食一粒”,最后活活饿死。最令人瞠目的是《埋忧集》中寿张知县沈齐义在1774年的王伦之乱中殉难后,他豢养的黑狗“昼夜伏灵柩前,哀嚎不食,比敛,犬狂跃数四,以首触棺而死”。记载此事的作者在文后津津有味地宣称,沈齐义为国殉难后,他已经出嫁的女儿玉麟也自杀以身殉父,可谓“忠孝萃于一门”,就连狗这种家畜都受到感召,以身殉主,真是难能可贵。
最后这段话刚好解释了为何中国的“义犬”不能像西方的同侪那样事了拂尘去,友谊永在怀,继续带着这份情谊好好活着,而是必须要以各种方式弄死自己。被扭曲的程朱理学在明清时代发展成一套严苛的礼教宗法,它谆谆教导绝对的服从和依附关系,宣扬一种极端的节烈观念。在你所侍奉的人去世后,最能体现出礼法的方式就是“身殉”——跟着他一起去死,如此才能得到朝廷的旌表,流芳百世。只要看一看明清时代各地为自杀殉夫的烈妇竖立的满坑满谷的节烈牌坊,就能理解这一礼法观念的深厚程度。
遗憾的是,狗未必有足够的智慧能理解这一点,那些以身殉主的狗往往只出现在笔记小说里。现实中的情况有时会相当尴尬。1908年,慈禧太后去世,她豢养的小京巴“牡丹”按理说应该悲恸欲绝,不饮不食,追随主人于地下的。可惜的是,它被抱在李莲英手里时显得如此活泼快乐,与大总管脸上憔悴哀戚的神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于是,太监们不得不用一些手段“帮助”它达成以身殉主的圆满目标。
不过根据当时在京西方人的记述,“牡丹”的下场似乎没那么凄惨,它在葬礼的混乱中被一个太监拐走卖到了宫外,卖了不少钱。
忠仆:听话,我要驯服你!
慈禧太后应该养过不少狗。清宫内廷设有“鹰狗处”,隶属负责皇家事务的内务府。根据一则口耳相传的传说,狗曾经救过清朝的肇建者努尔哈赤一命。当年努尔哈赤为了躲避明朝总兵李成梁的追兵,藏在荒草堆中。追兵遍寻不见,于是放了一把火。跟随努尔哈赤的猎犬跳到水塘里浸湿自己全身,然后在草皮上来回打滚,终于扑灭了火,但猎犬自己却被烧死了。努尔哈赤感于猎犬救主,因此下令狗死后要将其埋葬,因为狗通人性,能够救主。
一如前面提到的那些义犬守尸的故事一样,这则忠犬救主的传说从未有史料文献证明,但清代皇室成员确实不乏爱狗之人。雍正帝就曾将一幅描绘猎犬的《竹荫西狑图》赐给他少数逃过手足相残迫害的弟弟胤祥,以示恩宠。乾隆帝也命宫廷服侍的传教士画家艾启蒙将自己喜爱的十只猎犬绘成图册。清代帝王认为,这些猎犬一如忠实的仆人,在田猎时行动敏捷,令行禁止,看到它们就仿佛想起祖先在白山黑水间骑射狩猎的淳淳古风,是不忘满洲之道尚武德行的体现。
不过比起这些身材健美细长的猎犬,慈禧太后更喜欢的是那种可以在掌中把玩的京巴狗。根据曾经一度服侍过她的女官德龄在《御香缥缈录》中记载,慈禧似乎相信这种小京巴狗和当年曾救过努尔哈赤的猎犬,都是来自满人的发源地关外:
“它们也都有一节很长的历史:最先它们也是跟我们一般是从关外来的,它们的原名,唤做哈叭狗,这是满洲人的土名,现在很少有人提到它了。”
慈禧这番试图将京巴和满人传统联系在一起的说法,不过是为她的玩物丧志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罢了,事实上毫无根据。这种四肢短粗、浑身长毛的小型犬类,早在清朝建立的一千年前,就出现在唐代的宫廷中。唐代画家周昉的《簪花侍女图》里就描绘了两条这样的小犬。它们不是来自于东北的白山黑水间,而是西域小国的贡献。公元624年,高昌国王麹文泰向唐高祖进贡了一对名为“拂菻狗”的小狗,就是慈禧太后京巴的祖先。“拂菻”乃是唐代对拜占庭帝国的别称。这种拂菻狗在古罗马时代就是贵妇太太怀中抱着的玩物。至于传说中曾救过努尔哈赤一命而被清代帝王宠爱的猎犬,同样也不是满洲特产,而很可能是来自古代近东地区的犬类品种。
京巴和猎犬的长相差别如此巨大,但共同特点是,它们都是人类刻意驯化的结果。生物学家证实,所有的狗都是狼的后代。在深夜的荒野中对着月亮嚎叫,是人类对狼的直观印象。
现代的文学家们倾向于将狼描述为狂傲不羁的野性勇士,是不可能被驯服的。但在距今一万四千年前的冰川时代末期,人类却成功地做到了驯养这种野性之子。将它们变成自己最听话、最忠实的仆人,它们不仅被改变了性情,愿意为人类利用驱使,甚至改变了原先的形象。
最初的驯服直到今天仍然是个谜。有很多文学家喜欢脑补出一幅温情脉脉的戏剧化场景,一匹狼和一个人在一个暴风雪的天气里相遇,为了存活下去,他们不得不摒弃对彼此的偏见,相互扶持,最后建立起一种不离不弃的伙伴关系。这的确是个很好的小说和影视剧样本。
但考古证据揭示出的现实却残酷得多。比起平等相待的朋友,人类更喜欢俯首听命的奴仆。在驯养过程中,那些表露出自然天性、不愿听命的狼会被虐待或杀死,只有学会了臣服和听话才能存活下来。而那些最听话的品种,则可以得到更多的食物和关怀。虐待、威逼和利诱之下,桀骜不驯的狼逐渐成为了俯首听命的狗。被虐待者的后代甚至与虐待它们的人类结成了一种人类定义的亲密深厚的关系,甘愿为了人类的利益奉献牺牲。如果犬类也具有心理学的话,那么狗在驯养过程中通过关押、虐待和利诱而形成的绝对服从和依附的心态,可以作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最早的案例。
人类愿意相信就算驯服的过程比较严酷,但结果总算是互利互惠的,猎犬可以分得固定的猎物,不用自己艰苦求食;看门狗可以得到每日的餐饭作为其辛苦看家的回报;京巴这样的宠物犬更是受尽万千宠爱。
1950年,丘吉尔与他的宠物狗Rufus。
但为了获得这些生存的基本权利,狗们付出的代价也极大。譬如看门狗健壮的前肢其实是一种基因突变症,以万分之一的几率发生在狗的身上,这种症状导致狗头骨比例失衡,体形异常庞大,前肢畸形,但人类为了追求表面上的孔武有力的效果,通过选育的方法刻意培养这种基因突变种,而猎犬修长的身体同样是人工选育的结果。
被人类捧在手中悉心呵护的京巴,如果是人类的话,那么应该送进重症监护室24小时观察,它患有严重的软骨生成不良症。而这正是拜人类所赐,为了塑造扁平的鼻子,驯养者会用木棍反复敲击幼狗的面部,通过给稚嫩的器官造成永久性损伤来重新塑形;为了获得娇小的身体,这些狗从小就被圈养在小小的铁笼子里饲养,来限制正常的生长发育,负责饲养的人还要经常揉搓它身体的骨骼,以使它的身体畸形,达到四肢短粗的效果。为了使这些被扭曲突变的基因可以代代相传,人类也鼓励这些精心驯养的犬类进行近亲交配。一如大英博物馆的研究员凯瑟琳·约翰斯指出的,“同样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人类身上,我们会毫不犹豫斥之为乱伦”。
但它们发生在狗身上,我们便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并且还引以为血统纯正的尊贵明证。一如狗可以被驯服一样,狗的主人也可以被“驯服”。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按照英法官方的说法,这次出兵是为了教训不守条约、扣押公使、背信弃义的东方蛮夷。当联军们看到在中国监狱里被拷打虐杀的使馆随员遍体鳞伤的遗体时,“文明人”的愤慨被激发出来了,他们决定用焚毁皇帝夏宫圆明园的方式,“作为中国政府所犯邪恶罪行的抵偿”,给中国皇帝一个“教训”。
在圆明园富丽堂皇的废墟中,一位叫邓恩的英军上尉在一处凉亭里看到一只迷路的小京巴正在游荡。他把它抱回英国,呈献给维多利亚女王。英国报纸猜测这只小狗“是属于皇后或是某位公主的”,也许正是当时还是嫔妃的慈禧太后驯养的宠物。女王愉快地接受了这只宠物,并且“恰如其分”地给它取名“Looty”,意思是“战利品”。
狗眼看人:谁才是“两面派”?
“狗的确是兽类中最活跃、最深情和最友善的动物;但是对它们的爱,比我们想象的更接近轻视。我们虽然爱狗,但当我们辱骂别人时,却从狗那里借用了一个称呼,表示最卑鄙可耻的人,这个称呼是所有语言中表达最高程度的卑鄙和轻视的共同标记。”
18世纪的政治哲学家埃德蒙·伯克不仅谙熟政治的本质,更对人性了解透彻。他认为人类羡慕“威胁到我们的力量”,对其顶礼膜拜,不吝赞美之词,而对“恭顺而无害”的力量,却鄙夷轻视。
狗正是这种“恭顺无害”力量的代表。它的深情和友善以及“绝对的服从”,尽管值得“夸赞”,但不是因为人类在内心中真的对它们高看一眼,只是因为它们的存在为人类提供了舒适和乐趣。所以并不值得尊敬。在人类的心中,狗的地位理应下人一等。处境也应该比人低劣一层。我们疲劳时会说“累成死狗”,生病时会抱怨“病得像条狗”,生活不顺会说过的是“狗日子”,“活得还不如狗”——总而言之,一切发生在“人类最好的朋友”身上的事情,最好都不要发生在人类自己身上。
因此,我们指望狗作出人类无法作出的自我牺牲,服从人类不愿服从的绝对命令。人类按照自己的意愿驯服它们、改造它们,用折磨的方式让它们对自己俯首帖耳,并且将其当做是狗的自然天性。但同样的事情我们就不敢对猫主子这样做,因为我们知道,就算对狗“扔石头、打它、骂它、凌辱它,把它赶走”,但它还是会忠心耿耿地追随到你的身后,甚至在主人死后还会悲伤地在墓地前继续它的忠诚。但猫只要打骂过一次,哪怕只是一次小小的责罚,它就会怀恨在心,还以颜色,甚至再也不会回来。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悖论,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们喜爱狗的原因,正是因为它具有那些我们期望别人拥有而自己不必拥有的美德。而这正是狗给予人类这种两面三刀且表里不一的生物最无私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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