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立学校新聘教师将要考《基本法》
2021/11/15 | via.媒体 《星岛日报》 | 收藏本文
香港教育局要求自下学年起,公营学校聘任的新教师必须通过《基本法》测试。教育局局长杨润雄10月15日表示,新安排会参考现有公务员《基本法》测试,考核合格的要求亦相近,下学年首先在津贴学校推行,之后再推展到直资学校及幼稚园等。
杨润雄说,早前坊间有声音要求学校做好国民及国安教育,而教师作为学生的引导者,应对《基本法》有一定认识,故有此安排。他说,第一步先于津贴中小学推行,每年涉及约1000至2000名新聘教师,不排除下一步推展至直资学校、幼稚园教师,长远或会纳入更多教师。至于现职教师,由于一直都有培训,暂时无须参加《基本法》测试。对于政府将更新招聘公务员的《基本法》测试,料明年年中将《香港国安法》纳入考核范围。杨润雄则说,因目前安排也是参考招聘公务员做法,会检视实践经验,再决定是否要求教师接受国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