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督查”是为了激励基层主动作为
2021/10/15 | 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办房本要找“黄牛”、应急管理部门涉嫌搞垄断、行业协会以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备案之名借机收费敛财、中小企业园周边违规设置限高杆影响物流运输、申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程烦琐、“非全日制”研究生求职遭不平等对待、保险公司“越权”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并强卖商业险……这段时间,一系列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聚焦的热点难点问题屡上热搜。
据新华社报道,第八次国务院大督查历时10天左右,深入16个省份,聚焦了中央决策和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动真碰硬直面问题。每个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时,少则几十条、多则数百条线索来源于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群众的反映。各督查人员闻讯直奔基层一线,边督查、边协调、边解决问题,做到条条线索有落实、有回音——不要小看解决这些事关百姓生活的具体问题的重要性,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生活的主要内容就是跟“鸡毛蒜皮”的小事打交道,人民的幸福感与小事磕绊的多寡息息相关。
国务院大督查制度已持续8年,初步实现了反映问题、核查问题、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确实提高了某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行政效能。新华社评论认为,既跟着问题走,也盯着问题改,“督帮一体”的积极建设性,是督查行动重要特点。国务院大督查,也为各地提供了督查模式的样本。
十八大后,国务院加大了对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来推动各类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去年12月底,国务院专门公布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关于督查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厘清了政府督查的职责边界,对督查主体、内容、对象、保障制度,以及督查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等都有规范。这是中国为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所做的改革。《条例》明确了督查的四类主要内容:中央重大决策的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要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的履行情况;各级政府的行政效能。
从这些内容可看到,督查的关键词是“重大”和“重要”,既要“抓大”,也不“放小”,重点解决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堵点和企业群众的痛点,找到问题症结,疗治行政执行的梗阻。
督查的目的,不只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是要发现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来激励各地方政府各部门主动作为。所以,国务院要求,“开门”搞督查,征求民众意见,督查的结果也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督查需坚持辅政建言,积极为辅助决策、完善政策提供支撑;对督查发现的不适当的文件或政策措施,及时提出调整或完善的建议,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更是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如应急管理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纠正;民政部对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立案调查;国家医保局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反思河北成安骗保案件教训,部署整改举措;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已立案审查调查10人等。
正因为这些督查内容涵盖了民生的各个方面,民众反映的大量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国务院大督查行动才获得了民众的支持和赞许。
经过多年的督查实践,国务院也总结了不少科学的督查方法——如“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的线索核查法;如“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工作法;如“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和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精力用于线索核查、暗访督查”的工作机制,等等。并利用“互联网+督查”,通过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来推动各地的整改落实。
不过这次督查中暴露出的一些热点问题,也令人担忧。如贵州毕节某村,村民家水龙头平时长年闲置,“领导来了水才来”;山西娄烦县的部分乡镇污水主管网铺而不用、使用率不高,抽查十余户,入户排污管竟没有一根接通;安徽六安某小区群众垫付的水表费,长期未收到退款,在督查组到达小区前半个小时,才得到“圆满解决”。
让国务院督查组为这些小事操心,说明某些基层政府的“驴性”实在很强——“推一下动一下”,没人吆喝、检查,有活儿也不愿干。基层治理是政府服务民众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国家治理能力最关键的部分,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众的感受。如果连这样的小事,都需国务院督查组下去解决,说明当地的省级、市级政府管理水平出了问题。一旦督查组走了,会不会故态复萌、老调重弹?已解决的结果能否转化为当地的长效运行机制?令人担忧。
基层治理是国家一切治理的落脚点,如何强化日常治理,是各级政府需认真对待的问题。督查只是在警示各级政府,面对民众问题不能只做表面文章,不能投机取巧,不能只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督查,要求真务实,真正解决民众关心的问题。而国务院大督查的深层目的,则是督促地方政府用制度的方式,来规范基层政府的权责边界和治理流程。毕竟,只有让基层治理变得制度化了,将治理行为标准化了,才能进入依法治理、多元治理的轨道,中国才能逐步走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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