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根子上解决教师欠薪问题
2020/10/05 | 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在教师节前一周,中国政府网通报了一起拖欠教师工资事件。通报称,国办督查室派员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大方县自2015年起即拖欠教师工资补贴,至2020年8月20日,共计拖欠教师绩效工资、生活补贴等费用4.8亿元,挪用上级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3.42亿元。同时发现,大方县假借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名义,发起成立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吸纳资金,变相强制教师存款入股,还截留4.2万多名困难学生的生活补贴。
通报一经发布迅速被刷屏,很多网友表示难以理解。近年来,为保障教师的工资和权益,国务院和教育部曾多次下发文件。就在今年7月底,教育部等六部门又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除重申确保“工资水平”外,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住房保障、医疗救助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但从大方县的一些做法看,当地官员对国家的这些政策完全置若罔闻。当地政府不仅敢违反国家政策,还敢违反《预算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社保法》等多部法律,用胡作非为、肆无忌惮来形容也并不为过。
据媒体报道,国办督查后,大方县的老师们8月31日收到了被拖欠的部分工资和补贴;中国政府网通报后,9月6日,贵州省委对大方县县长作了停职检查处理,大方县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也被免职。此事算是告一段落,但它折射出的某些基层治理问题,或许更值得我们一问。
首先要问的是,拖欠数亿教师工资、挪用数亿教育经费长达5年,为何上级部门和当地人大一直没有发现?为何没有相应的监督措施?如果不是国办的督查,贵州省委对所辖地域发生这么恶劣的事件竟然真的一无所知?《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都有对教师工资权益的保障法条,《预算法》也有规定,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对于国家立法的实施,人大有监督政府的职能,上级也有监督下级的职能,为何在这个事件上竟双双“失聪”?如果对于教师工资和教育经费这种刚性转移支付,当地政府都可以随意挪用,且多年无人发现与监督,那岂不是说明当下对于基层财政的种种监管和审查都形同虚设?国办到大方县督查,发现了这些问题,并不说明那些没被督查的地方,就不存在这些问题。全国有数千县市,不可能都依靠国办的督查去发现问题。怎么才能让地方人大和上级部门的监管真正起到作用,也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呢?
其次要问的是,媒体的监督到哪儿去了?5年间,一直有教师在向有关部门和媒体申诉和维权,但并没有媒体敢主动报道。中国政府网发布通告后,媒体才有后续报道。这些报道显示,曾有老师因向政府反映相关问题被处分、遭到解聘威胁,县城老师被威胁调到边远村小,不准参加职称晋级和评优。即使被国办督查后,当地相关部门还在电话警告转发消息的教师——官员们想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难怪教师工资拖欠如此之久,竟没有一家媒体敢报道。可是,没有媒体的监督报道,问题就不存在了吗?民怨就小了吗?政府威望和声誉就得以提升了吗?
没有!可见,要长久地保护教师及社会各个群体的权益,必须确保专业媒体的社会监督权利。只有保护了媒体的各项权利,上级乃至中央政府才能及时全面地获知基层/社会各阶层的真实声音,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中国如此之大,总不能依靠国办督查室的明察暗访去发现所有问题。
其三要问的是,当地政府为何要拖欠教师工资、挪用教育经费?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从2015年到2019年,大方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变动幅度并不大,在5.8亿元到6.5亿元之间,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则从2015年的约38亿元,一路上升到2019年的近63亿元。6.5亿元的收入,63亿元的开支,财政压力可想而知。网上没有关于大方县地方债务的报道,但从今年5月县长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历史欠账较大、地方政府性债务、民生欠账等风险点仍然存在”“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财政‘收不抵支’”等措词看,地方财政吃紧恐怕是问题的根本。过去是贫困县,各级还有大量转移支付;去年4月,大方县摘掉了贫困县帽子,估计各种转移支付也就减少了。
现在,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像大方县这种边远地方,开源无望只能“节流”。或撤乡并镇,大量减少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还有走出困境的希望;或改变教师工资发放机制,跳过县级财政,直接由省级或中央财政统筹安排,才可确保专款专用。
国人都知道“再穷不能穷教育”。教师虽然人数不少,但在财政支付体系中往往属于最没有话语权的,所以一旦财政困难,被“穷”往往在所难免。拖欠教师工资、挪用教育经费这样的事,当然应该严惩。但,如果不从根子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按眼下的经济形势,这类事情可能仍会在各地发生。扰乱教育事业的正常秩序是毁国之根基的大事,各级政府、媒体和社会各界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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