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要趁热打铁
2020/08/15 | 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近来,一些地方传来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消息,或开工作会、协商会、推进会,或已着手改革。7月3日,山东淄博市政府官网发布消息: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淄博市工程咨询院4家事业单位转为企业。而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今年4月已完成,除高校、医院外,省属事业单位共设置353家,机构数精简41%,编制数精简34%。浙江省市县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201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做过介绍,中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不知到今年底,这两个数据会有怎样的变化。
各地的行动,与距离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事业单位改革所制定的总体目标时间点越来越近有关。在2011年发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中共高层要求,到2020年,要通过事业单位改革,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目前事业单位有三类:一类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主要有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技术开发类科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电影制片厂等32类。目前报道较多的,也是这一类事业单位的改革。
另一类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渔政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移民管理等。这类事业单位,如能完全承担行政职能,则可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转为公务员;如不能,则可撤销或合并。
还有一类是大项,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情况复杂,不同的机构功能与运行机制不同,改革难度较大。其中,公益一类包括教育、科研、文体、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8类;公益二类包括普通高中/高校、公立幼儿园、公立医院、公园、体育场馆、人才交流服务等,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
对前几大类或改或不改,基本都有明确的意见,各地也在推进。只是公益类别中的高校和公立医院如何改,官方至今仍未形成清晰的意见。由于事业和企业、编制内和编制外的退休金差距常常一倍都不止,存在养老制度双轨制现象,使得事业单位改革屡遇阻力,也因此制造了大量的社会积怨。
中央层面一直想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原因在各类意见、方案中已表达得很明确。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从机构、目标,到业务、经费、人员管理无不依靠政府。这些年虽通过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的自主权,但总体看,政府直接组织社会事业的体制并未发生明显变化。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间没有严格的组织界限,后者往往依附前者,套用行政级别,按行政机关形式运行;与政府在经济方面也是产权不分,很多事业单位甚至还是主管部门的小金库——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空间的问题,这为改革提供了合理性。
此外,事业单位对人才也形成了极大的浪费。铁饭碗磨损了很多人的进取心,行政化和官僚化弱化了大部分人的创新意识,可以说,当下很多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对公共服务的要求,反而导致了专业领域的很多乱象,使医生、科研、教育等专业很强的职业,难以形成由专业自治与同行监督所形成的职业规范。行政主导一切的背后,其实是对这些专业领域自治权利的伤害。中央和国务院想通过对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收回和整合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让事业单位在用人、薪酬、事业目标、经费使用等方面获得更大的自主权,最终形成职权明确、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
虽说事业单位改革的必要性已经很明晰,取消养老制度双轨制的社会呼声也很高,但因为事业单位毕竟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2011年出台《指导意见》始,至今已有9年,各地的改革仍是走走停停。
为了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2015年1月,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旨在消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带来的体制内外差异。但从目前对高校、公立医院的政策动态看,除北京、深圳等地做了一些编制化改革尝试外,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进行实质性改革。
虽说取消编制,对事业单位来说是大势所趋,但由于编制已成一种隐形的身份象征,编制内外只要不实现同待遇同保障,编制就难以消亡。这也是“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难以真正推动的原因。2020年已然过半,看起来离实现《指导意见》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其实,对高校和公立医院来说,取消编制走向全员合同制后,老师和医生才能自由流动,这样行政级别自然淡化,管办分开才有可能。并且,取消编制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财政投入就没了依据,可以“以事定费”,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还是要打铁趁热,加紧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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